中小板公司高管配偶 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www.cnfol.com 2008年04月30日 11:49
北京青年报
深交所4月2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还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高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对于高管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
此外,高管的配偶不得在敏感期买卖本公司股票。深交所还规定,中小板上市公司高管应承诺自申报离任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并要求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增加相应条款。